在香港,面對卡數或貸款壓力時,許多人會考慮**債務重組(IVA,個人自願安排)或債務舒緩(DRP,Debt Relief Plan)**作為解決方案。這兩者均可避免破產,但性質、程序及適用對象大不相同。債務重組(IVA)是正式法律程序,受《破產條例》規管;債務舒緩(DRP)則是非正式協商,無需法庭介入。以下詳細解釋兩者分別,助你選擇合適方案。
什麼是債務重組(IVA)?
債務重組,即個人自願安排(IVA),適合欠債額較高(通常超過50萬港元)且瀕臨破產的人士。欠債人需委任律師或會計師作為代名人,向法庭申請臨時命令,擬定還款方案(如減息、延長還款期,通常3-5年)。方案需獲75%以上債權人同意及法庭批准。程序需時約4-5個月,費用較高,包括代名人及法庭費。
什麼是債務舒緩(DRP)?
債務舒緩(DRP)是IVA的簡化版,適合欠債額較少、有穩定收入但暫時周轉不靈的人士。無需法律程序,直接由欠債人或財務公司與債權人協商新還款計劃(如減息、延長期限)。程序簡單,需時1-2個月,費用低廉,適合重視私隱及聲譽的人。
債務重組與債務舒緩的主要分別
| 項目 | 債務重組(IVA) | 債務舒緩(DRP) |
|---|---|---|
| 程序性質 | 正式法律程序,需法庭批准及代名人 | 非正式協商,無需法庭或代名人 |
| 適用欠債額 | 較高(通常>50萬港元) | 較低,適合中小額債務 |
| 還款方式 | 分期3-5年,需75%債權人同意 | 分期還款,個別債權人同意即可 |
| 費用及時間 | 較高、需時4-5個月 | 較低、需時1-2個月 |
| 信用影響 | 影響較大,記錄保留5-8年 | 影響較小,可逐步改善 |
| 公開程度 | 有法庭記錄,較公開 | 無公開記錄,私隱度高 |
| 職業限制 | 影響較少,但需通知部分僱主 | 幾乎無影響,適合金融業、紀律部隊 |
| 成功率 | 較穩定,但需多數債權人同意 | 較高,但視債權人意願 |
| 優點 | 法律保障強,避免追債及破產 | 簡單快捷、私隱好、費用低 |
| 缺點 | 程序複雜、費用高 | 無法律約束,易失敗 |
選擇建議
若欠債額高、多間債權人,優先考慮債務重組(IVA),有法律保護。欠債額少、重視私隱及職業(如銀行、保險業),則債務舒緩(DRP)更合適。兩者均可減輕利息壓力,避免破產。建議盡早咨詢專業律師或財務顧問評估個人情況,及早處理債務,重過正常生活!
